郑析玦是西街的风云人物了。在这里没人不晓得他。
即使是在可以被形容是华国最顶尖的高等私立学府里,也能将其他所有人的锋芒都全部压过。
他的家室确实显赫到极点,相貌也极具辨识度,完全符合现在大众的高要求审美眼光。他就是那种想做什么就可以做到最好的上天的宠儿,连性格也无可挑剔被人称赞。
他比正常人高出了太多境界,没有人会去嫉妒他,他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万人迷。
而我却不幸的成为那二十分之一的幸运儿,成了他的同班同学。
我这人吧,有毛病,说好听点儿叫做有反骨。总是选择性的嫉妒讨厌一些热门东西或人物,喜欢和正常人的喜好背道而驰。
所以从一开始,我就因为听郑析玦三个字耳朵都起了茧子,打心底里不喜欢。
我从小也顺风顺水,也自认为能够比得过他的,而等到真正见到的时候,我妥协了。
和这种人攀比简直就是傻逼到极点的人才会去干的事情。
没多久,我逐渐被他的脾性所吸引,也难得的开始欣赏一个人。
我本来觉得他什么都好,现在觉得他眼睛不太好——喜欢谁不好,偏偏喜欢上了我。
虽然我不曾动心过,但对于像我这样心无所属的人来说,我轻易就被所谓“拥有一个万人迷男友”的虚荣心所打败了。
我不假思索,很快答应了他的告白。
然而,和我想象的有很大不同,我没有成为任何人羡慕巴结的对象,相反,成了众矢之的。郑析玦在的场合还好,他一旦不在,我就成了过街老鼠一般。
“你配不上他!”
“你去死吧!”
……言论行为愈发过分,令人发指。
我自认为好脾气,委婉地向郑析玦表达了自己想要分手的欲望。
结果引来了他的死缠烂打。
所以我紧接着听到的言论是:
“你摆什么姿态!竟然敢向男神提出分手!”
“婊子,贱人!我们男神都没有嫌弃你,你竟然敢和他分手!”
我终于被这群傻逼搞得气急,和郑析玦独处时候把他踹翻在了地上。
“你情商那么高,怎么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和你分手?”
“是装傻,还是把我当傻子耍啊?啊?”
“明明是个只会发骚的贱货,被一群人拥戴做皇帝的感觉是不是很爽啊?”
“我话儿摆明白了,要想被我操,请你先把自己的破事儿处理干净。”
我说话都无奈了,都不愿拔高音量浪费力气,就声音低沉的像是在自言自语。
曾经的虚荣感就是个笑话,被一群苍蝇围着的人有什么好。
我开始冷眼旁观,发现自己就像是古书里的大圣人——秉着世人皆醉唯我独醒的高境界。
郑析玦似乎也终于意识到自己是被一群苍蝇围着的人。他不再好言好语有说有笑对着他们,他们开始说他冷酷,他的成绩开始严重下滑,他们说他叛逆。
黑的都给说成白的,都是装瞎的好手。
郑析玦开始使用暴力手段了,总算没有人愿意花费自己家庭的财产或者生命去追随他。
他大费周折的,摆脱了一大群人,只为来到我身边。
我抓着他跪下为我口交而低下的头颅,挺入,将精液赏赐给了他。
曾经的万人迷臣服在自己身下的虚荣感,才是无人能敌。